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
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杨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97,188.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1,200.88万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7,156.1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 5,715.6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6,143.88万元,扣除2017年度已分配的2016年度利润38,564.91万元,再扣
除2017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8,230.00万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90,789.50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820,614,1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8,564.91万元,
公司2017年末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24.59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196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65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2018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2018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的书面核准文件,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20日。
详见公司临2018-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的书面核准文件,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4月20日。
详见公司临2018-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8-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亿
元,授信期限二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明置业有限公司、河北中洲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和中明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北中洲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高阳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蠡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及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中洲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贷款, 其中高阳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贷款 10,500万元、蠡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贷款4,500万元、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中洲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贷款1,200万元,贷款期限十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投资变更的议案》
1、同意将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投资变更。项目测算总投资由原
来的21,452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1,176万元人民币,建设内容由95个行政村缩减
至61个行政村,管网总长187公里,日处理能力3,580吨;
2、同意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出资金额人民币2,970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股
本出资人民币900万元,以资本公积方式出资人民币2,070万元),持有其90%股
权;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8-032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