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编号:临 2021--039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新能源产业基金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与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控股”)、北京瑞和信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和”)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
基金。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5)。
2019 年 8 月,本公司与汉江控股、北京瑞和签署了《襄阳东风汉江新能源
汽车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襄阳东风汉江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披露
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9)。
2019年11月,襄阳东风汉江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取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完成新能源产业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
2020年10月,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由北京瑞和变更为襄阳汉江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资本”),并重新签署了《合伙协议》及《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新能源产业基金变更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近日, 本公司与汉江控股、汉江资本重新签订了《合伙协议》,将合伙期限由“基金存续期为5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延长为“基金存续期为10年,
投资期8年,退出期2年”。
二、延长新能源产业基金存续期的影响
本次延长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存续期是基于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的考虑,未变更原《合伙协议》及《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其他条款,不会对产业基金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产业基金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