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2021-018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 58 号东风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10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04,760,51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0.23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书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赵书良、李军智、李祥平、张敦力、秦
志华、张国明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李军、西林隆、樊启才由于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何伟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郭涛、胡卫
东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斌出席了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柯钢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04,231,712 99.9561 524,300 0.0435 4,500 0.0004
2、 议案名称: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04,231,712 99.9561 524,300 0.0435 4,500 0.0004
3、 议案名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04,231,712 99.9561 524,300 0.0435 4,500 0.0004
4、 议案名称: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04,231,712 99.9561 524,300 0.0435 4,500 0.0004
5、 议案名称: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04,231,712 99.9561 524,300 0.0435 4,500 0.0004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04,224,912 99.9555 531,100 0.0440 4,500 0.0005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24,912 80.5978 524,300 18.9928 11,300 0.409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公司《2020 年度 2,231,712 80.8441 524,300 18.9928 4,500 0.1631
利润分配方案》
2 关于续聘2021年 2,224,912 80.5978 531,100 19.2391 4,500 0.1631
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3 关于公司2021年 2,224,912 80.5978 524,300 18.9928 11,300 0.4094
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7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巍、程其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