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普华永道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公司拟变更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人,其
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自律处分 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6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聚灿光电、世嘉科技、华翔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晶方科技、上声电子等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玉玲,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茂藩、签字注册会计师侯玉玲、项目质量复核人鲍光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总额 68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58 万元(含税),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系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普华永道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鉴于普华永道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容诚为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普华永道及容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而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提供的资料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