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640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7,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17.2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4.9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 2024 年 7 月 30 日(T-4 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2.63 倍,超出幅度约为 37.60%;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82.12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9.03 元/股(不含 9.03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5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33,45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13,229,280万股的 1.008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8 月 5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4 年 8 月 5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
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管珂玛材料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珂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珂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7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7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5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
5、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2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1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2.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4.9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截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63 倍。
截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
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T-4 日股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票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3 年) (2023 年)
003031.SZ 中瓷电子 1.0863 0.6608 43.19 39.76 65.36
688409.SH 富创精密 0.5476 0.2805 37.62 68.69 134.14
301297.SZ 富乐德 0.2637 0.2063 20.40 77.35 98.88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端值富创精密) 58.56 82.1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3 年扣非前/后 EPS=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时剔除极端值富创精密。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珂玛科技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技术创新与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已掌握泛半导体设备用先进陶瓷零部件从材料配方到零部件制造全工艺流程以及多种表面处理核心技术,形成了材料配方、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工装等方面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公司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多项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主流水平,推动半导体设备用高纯度氧化铝、高导热氮化铝和分级机用分级轮等多项“卡脖子”产品加快国产替代,在陶瓷加热器、静电卡盘和超高纯碳化硅套件等高精尖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化处于国内同行业企业前列;公司表面处理业务具有国内领先的综合服务能力,且在熔射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公司在国内本土企业中进入先进陶瓷及表面处理领域较早,已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人员,并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丰富经验,对先进陶瓷和表面处理的应用、发展方向形成了深刻理解并进行相应的研发布局,具备技术先发优势。
公司在现有材料体系提升完善、材料应用关联技术扩展、新材料体系开发等方面持续研发布局,支撑现有产品在下游领域保持技术领先地位的同时实现新产品、新领域拓展。公司对陶瓷加热器、静电卡盘和超高纯碳化硅套件等半导体设备“卡脖子”产品进行前瞻性的研发投入,培育形成关键核心技术能力,同时研发方向覆盖多个应用领域。公司在表面处理业务继续推动与先进陶瓷协同发展,同时加强半导体领域服务布局。
②国产优势
公司已经建成涵盖粉体制备、加工和表面处理的全产业链条生产体系,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上升的宏观背景下,可以有效保证下游客户供应链安全。
公司通过长期的产业化经验积累,在先进陶瓷领域推动半导体、粉体粉碎和分级领域多项产品的国产化,与国际同类产品相比价格上具有优势,同时公司积极配合下游企业产品的技术升级,在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响应速度等方面具有优势;此外,公司表面处理业务较设备制造原厂在服务价格、响应速度等方面也具有一定优势。公司在产品和服务价格、响应速度和客户服务质量上具有明显的国产优势,提升了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综合竞争力。
③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严格的品质管理和优质的服务形成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已与下游领先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且深入的业务合作关系。在泛半导体领域,公司客户包括 A 公司、北方华创、中微公司、拓荆科技、Q 公司、京东方、TCL 华星光电、友达光电、天马微电子和三安光电等;在电子(包括锂电池)材料粉体粉碎和分级领域,公司客户包括耐驰、布勒、山东埃尔派和广东鸿凯等;能源环保领域,公司客户包括 Bloom Energy 等;汽车领域,公司客户包括华晨宝马、舍弗勒和佛吉亚等。前述客户对供应商的质量要求高、评审体系复杂,更换供应商成本较高且程序复杂,短期内公司难以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
在严格的市场准入门槛下,公司通过长期、高质量供货及服务积累下来的优质客户资源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④综合解决方案的业务模式优势
公司通过实现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与表面处理业务的联动和协同,构建了行业内较为独特的商业模式,两类业务在客户服务协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