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8 证券简称:博实结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博实结”)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4,190,296.17元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博实结”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5.2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44.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024.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05.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419.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7月2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43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调整后)
1 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 惠州博实结 48,786.81 18,115.80
级扩建项目
2 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 惠州博实结 157,304.54 58,411.23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惠州博实结 32,025.80 11,892.00
4 补充流动资金 深圳博实结 12,885.00 -
合计 - 251,002.15 88,419.03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一)接受无息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MA4UMFBF5Q
法定代表人 周小强
成立日期 2016 年 03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 1 号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
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经营范围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
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
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模
具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玩具制
造;玩具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
戴智能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
制造;货币专用设备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
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2023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88,137.34
负债总额 28,357.91
所有者权益 59,779.43
营业收入 107,500.55
净利润 15,471.2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二)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惠州
博 实 结 负 责 实 施 。 为 满 足 募 投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 公 司 拟 使 用 募 集 资金
884,190,296.17 元向惠州博实结提供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借款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可分期提供也可一次性提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前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惠州博实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博实结会同民生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惠州博实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4,190,296.17元向惠州博实结提供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可分期提供也可一次性提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前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4,190,296.17元向惠州博实结提供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