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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00 深市 慧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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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301600        证券简称:慧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8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19.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211.93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707.2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9 月 6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361Z0037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的相关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号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      24,141.00        24,141.00      19,470.27
      及产业化项目

  2  5G车联网TBOX研发及产      20,964.00        20,964.00      16,996.00
      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241.00        26,241.00      26,241.00

            合计                  71,346.00        71,346.00      62,707.27

  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原因及目的

  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拟投资的产品不属于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且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事项。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5、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选择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计划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