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4-
020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51,36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7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诺瓦星云 股票代码 30158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翁京 刘朋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
办公地址 三路 1699 号诺瓦科技园 三路 1699 号诺瓦科技园
4 号楼 3 层 4 号楼 3 层
传真 029-89566565 029-89566565
电话 029-89566565 029-89566565
电子信箱 dongmiban@novastar.tech dongmiban@novastar.tech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LED 显示控制系统、视频处理系统和基于云的信息发布与管理系统三大类,具体介绍如下:
1、LED 显示控制系统
公司 LED显示控制系统主要由发送卡和接收卡组成,发送卡接收视频和控制信号,并将数据打包传输至接收卡,由
接收卡驱动 LED 显示屏显示视频图像。由于 LED 灯珠存在多批次混灯的情况,同时受限于 LED 显示屏现有封装工艺,
LED 显示屏的色度、亮度均匀性不一致一直是 LED 显示屏行业痛点。随着 CCD相机在 LED 显示屏测量过程中的应用,
亮色度校正技术应运而生。亮色度校正系统通过测量、评估显示屏色度、亮度指标的均匀性,生成相应的校正系数,并
将校正系数发送给显示控制系统,提高 LED 显示屏的逐点色度、亮度一致化,最终提升 LED 显示屏显示质量。
LED 显示屏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公司围绕 LED 显示屏色度、亮度等指标均匀性不一致等行业痛点,为满足不同终
端客户和应用场景的需求开发了多个系列的 LED 显示控制系统。
2、视频处理系统
公司依托在 LED 显示控制系统领域所形成的技术优势及行业口碑,逐步将产品矩阵拓展至视频处理及视频播放领域,
持续推出具有视频拼接、视频切换等一系列功能的视频处理系统,可支持 LED、LCD、DLP 等多类显示终端,用于实现
视频图像质量的提升及显示屏幕的灵活控制。
3、基于云的信息发布与管理系统
公司推出的基于云的信息发布与管理系统包括云联网多媒体播放器、诺瓦云服务两类产品。其中,云联网多媒体播
放器交付客户的产品形态为具有硬件形态的多媒体播放器。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后,可以实现对 LED 屏的远程管理、远程
信息发布、远程监控及远程故障预警等功能。即通过 4G、5G、Wi-Fi、有线网络等多种通讯方式,以集群的方式管理远
端设备,通过在云平台制作播放内容并发布到远端设备,实现了多屏幕、多业务、跨区域的信息发布,以及远端设备及
显示屏的云端监控、故障预警。诺瓦云服务产品交付客户的产品形态为软件形态。客户安装并激活后,可以在互联网上
实现对 LED屏的远程管理、远程信息发布、远程监控及远程故障预警等功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4,174,450,570.74 3,010,535,325.15 3,016,781,868.99 38.37% 2,171,907,613.91 2,173,491,806.82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2,152,049,364.56 1,525,895,322.33 1,526,443,091.19 40.98% 1,168,727,953.83 1,168,776,471.33
净资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 2021 年
2023 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054,242,163.98 2,173,989,425.14 2,173,989,425.14 40.49% 1,584,051,857.96 1,584,051,857.96
归属于上市 607,122,250.40 307,747,489.06 308,246,740.42 96.96% 211,537,372.19 211,585,889.69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588,026,586.34 296,719,869.32 297,219,120.68 97.84% 189,387,561.16 189,436,078.66
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253,654,896.26 -90,241,592.41 -90,241,592.41 381.08% 117,773,563.34 117,773,563.34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 15.76 7.99 8.00 97.00% 5.49 5.49
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 15.76 7.99 8.00 97.00% 5.49 5.49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 33.01% 22.84% 22.87% 10.14% 20.58% 20.58%
资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
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 年 1 月 1 日)之
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
本公司自 2023 年 10月 25 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