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580 证券简称:爱迪特 公告编号: 2024-017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2.9382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37.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131.5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6月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年 6 月 21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1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爱迪特牙科产业园-口腔 23,531.63 23,531.63 23,531.63
CAD/CAM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2 数字化口腔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26,446.92 26,446.92 26,446.92
3 爱迪特牙科产业园-研发中试基地 16,874.22 16,874.22 16,874.22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8,651.19 28,651.19 9,278.80
合计 95,503.97 95,503.97 76,131.57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
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相关银行的操作要求,员工薪酬支付、社保代扣、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转。若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因此,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薪酬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需按工时分摊归集的其他支出,如能耗费支出
等。若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支付按工时分摊归集的项目支出,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费用的情况。因此,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支付该等项目支出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公司募投项目涉及部分日常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因此,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支付该等小额零星开支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需要领用的部分原材料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政策,不按募投项目加以区分,以降低采购成本。因此,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预先统一支付货款,再以募集资金进行定期等额置换。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支出费用的归集情况,编制使用自有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汇总表,按月度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和付款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同步通知保荐机构。
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据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
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