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秋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的职务。唐秋英女士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辞职
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唐秋英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此之前唐秋英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秋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唐秋英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唐秋英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春歌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歌女士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春歌,女,1967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
会计学毕业,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士,澳大利亚纽卡索大学应用金融会计方向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河北省建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石家庄商业银行财务科长、深圳市合丹医药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惠州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春歌女士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