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7 证券简称:美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09.514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6.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08.3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20.82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87.57 万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已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
指定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4)第 441C000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决定根据募
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集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产能扩建项目 31,012.68 31,012.68 26,244.8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00.00 4,500.00 3,809.73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4,233.04
合计 40,512.68 40,512.68 34,287.57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
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4、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美信科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