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5-001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及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88,34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 0.28%,最高成交价为34.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04,019.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