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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9

思泰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58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2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98,6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2,804,327.1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6,994,272.8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3]361Z005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
  司本次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周期

 1      思泰克科技园项目    138,000,000.00    138,000,000.00      3 年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500,000.00    109,500,000.00      3 年

 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00.00    50,000,000.00      2 年

 4        补充流动资金      102,500,000.00    102,500,000.00

        合  计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在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26,994,272.83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2%,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能为公司节约相应的财务费用。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 审 议 程序及 相关 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保持公司日常运营顺畅,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2%。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保持公司日常运营顺畅,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2%。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 备 查 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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