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6 证券简称:星宸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公司决定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符俊先生,自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有逾21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自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半导体、工业产品、教育、公用事业和建筑工程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新娜女士,自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逾1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半导体、互联网、制造业、公用事业和建筑工程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尹卫华先生,自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有逾20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自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互联网、高科技、教育等行业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2、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将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审计工作量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审计工作量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