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临 2023-030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
员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严华先生(董事长)、夏峰先生、任勇华先生、詹英士先生;
独立董事:商华军先生、宁学贵先生、李新卫先生。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严华先生(主任委员)、夏峰先生、宁学贵先生;
审计委员会:商华军先生(主任委员)、夏峰先生、李新卫先生;
提名委员会:宁学贵先生(主任委员)、夏峰先生、李新卫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新卫先生(主任委员)、严华先生、商华军先生。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徐健先生(监事会主席)、颜泽方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唐宇先生。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严华先生
副总经理:任勇华先生、詹英士先生、刘兵先生、王帅先生
财务总监:杨琳女士
董事会秘书:王帅先生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董事会秘书王帅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信箱:security@weimapower.com
联系电话:023-47633879
传真号码:023-47633879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由于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贾滨先生、潘卫平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离任,换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滨先生、潘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其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贾滨先生、潘卫平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严华先生: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
内燃机车专业,本科学历。1988 年 9 月至 1991 年 11 月担任重庆钢铁公司运输部助理
工程师;1991 年 11 月至 1995 年 5 月担任深圳超顺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7 月担任重庆隆鑫汽油机制造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1997 年 7 月
至 2003 年 10 月历任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办事处主任、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力帆集团科技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力帆集团
越南合资公司总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威马动力执行董事、总经
理;2009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威马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严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89%,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严华先生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严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夏峰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6 年 9
月至 1994 年 3 月担任重庆通用工业机械有限公司供销经营部财务科科长;1994 年 3
月至今担任吉力芸峰总经理、集团总裁;2003 年 9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重庆华力克
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威马动力监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重庆吉力铭欣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威马有限监事,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夏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8%,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夏峰先生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夏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勇华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内
燃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3 年 9 月至 1988 年 5 月担任重庆浦陵机器厂助理工
程师;1988 年 6 月至 1994 年 8 月担任浦益-布瑞格森.斯达顿公司工程师;1994 年 9 月
至 1999 年 10 月历任重庆市隆鑫交通机械厂生产副厂长、重庆隆鑫汽油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1月至2001年2月担任重庆雄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 3 月至 2010 年 4 月担任锡山市新田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2002 年 6 月至
2006 年 5 月担任重庆赛吉奥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5 月担任
威马动力副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威马有限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任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任勇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詹英士先生: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担任中国重汽集团重庆燃油喷射系统有限公司(原重庆油泵油嘴
厂)技术员;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担任重庆合盛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员;2005 年 3
月至 2009 年 5 月历任威马动力项目开发负责人、品质部部长、技术开发部部长;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威马有限技术开发部部长、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0月至今担任重庆市农业机械学会副理事长;2020 年 9月至今担任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分会副会长;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詹英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詹英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商华军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
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