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临 2023-021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审议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严华先生、夏峰先生、任勇华先生、詹英士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提名商华军先生、李新卫先生、宁学贵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商华军先生、李新卫先生、宁学贵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商华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卫平先生、贾滨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潘卫平先生、贾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潘卫平先生、贾滨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经公司
监事会资格审查,监事会提名徐健先生、颜泽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监事会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
严华先生: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
内燃机车专业,本科学历。1988 年 9 月至 1991 年 11 月担任重庆钢铁公司运输部助理
工程师;1991 年 11 月至 1995 年 5 月担任深圳超顺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7 月担任重庆隆鑫汽油机制造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1997 年 7 月
至 2003 年 10 月历任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办事处主任、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力帆集团科技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力帆集团
越南合资公司总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威马动力执行董事、总经
理;2009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威马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严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32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89%,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严华先生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严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夏峰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6 年 9
月至 1994 年 3 月担任重庆通用工业机械有限公司供销经营部财务科科长;1994 年 3
月至今担任吉力芸峰总经理、集团总裁;2003 年 9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重庆华力克
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威马动力监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重庆吉力铭欣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威马有限监事,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夏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68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8%,通过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夏峰先生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
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夏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勇华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内
燃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3 年 9 月至 1988 年 5 月担任重庆浦陵机器厂助理工
程师;1988 年 6 月至 1994 年 8 月担任浦益-布瑞格森.斯达顿公司工程师;1994 年 9 月
至 1999 年 10 月历任重庆市隆鑫交通机械厂生产副厂长、重庆隆鑫汽油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1月至2001年2月担任重庆雄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 3 月至 2010 年 4 月担任锡山市新田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2002 年 6 月至
2006 年 5 月担任重庆赛吉奥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5 月担任
威马动力副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威马有限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任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任勇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詹英士先生: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担任中国重汽集团重庆燃油喷射系统有限公司(原重庆油泵油嘴
厂)技术员;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担任重庆合盛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员;2005 年 3
月至 2009 年 5 月历任威马动力项目开发负责人、品质部部长、技术开发部部长;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威马有限技术开发部部长、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0月至今担任重庆市农业机械学会副理事长;2020年9月至今担任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
会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分会副会长;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詹英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詹英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商华军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
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高级项目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历任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
主任科员、副处长(副主任),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重庆冠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23 年 1 月至今任重庆冠达世纪游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3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同时担任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商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商华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