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6 证券简称:国际复材 公告编号:2024-009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14,784.16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17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7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6,543.4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69,656.57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第 8-48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
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具体 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1 高性能电子级玻璃纤维产品改造 48,115.50 25,000.00
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 F10B 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玻纤生 56,413.45 56,413.45
产线冷修技改项目
3 年产 15 万吨 ECT 玻璃纤维智能 136,695.90 136,695.90
制造生产线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71,224.85 248,109.3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 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98 号),截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14,332.25 万元, 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114,332.2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 拟置换
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高性能电子级玻璃
1 纤维产品改造升级 48,115.50 25,000.00 44,002.00
技术改造项目
F10B年产15万吨高
2 性能玻纤生产线冷 56,413.45 56,413.45 11,384.51 11,384.51
修技改项目
3 年产 15 万吨 ECT 玻 136,695.90 136,695.90 102,947.74 102,947.74
璃纤维智能制造生
产线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71,224.85 248,109.35 158,334.25 114,332.25
注1: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9,656.57万元,少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248,109.35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和产能的议案》,“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10,000.00万元,“F10B年产15万吨高性能玻纤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30,000.00万元,“高性能电子级玻璃纤维产品改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0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29,656.57万元。
注2: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根据可研报告的投资概算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和产能的议案》,“F10B年产15万吨高性能玻纤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名称变更为“F10B年产11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冷修技改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73,480.03万元,增加投资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6,543.43 万元(不含税)。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451.91 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等额置换。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11,932.20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3,080.19 349.06 349.03
律师费用 809.02 54.31 54.31
信息披露费用 632.08 - -
发行手续费及其 89.94 48.54 48.54
他费用
合计 16,543.43 451.91 451.91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按上述计划投资以上项目,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途径自筹资金来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实施。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剩余部分将用于新建项目的投资、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等。为把握市场机遇,使项目更快建成产生效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保持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14,784.16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14,784.16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98 号),会计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