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5 证券简称:儒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实施
完成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8.70 元/股调整为 38.50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共 235.7794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1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9.15 元/股调整为 38.70 元/股;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8.70 元/股调整为 38.50 元/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原因和调整方法
1、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分红方案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如下调整: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股派息金额为 0.20 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38.70 元/股-0.20 元/股=38.50 元/股。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一)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二)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