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
06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2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 年2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在内网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四)2024 年3 月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于同日披露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7.86 元/股调整为7.66 元/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原因和调整方法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当前总股本 164,1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832,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
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如下调整: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股派息金额为 0.20 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本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 P=7.86 元/股-0.20 元/股=7.66元/股。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应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7.86 元/股调整为7.66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