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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7 深市 陕西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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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4-056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普新二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范军卫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70,336,00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10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5,550,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0.67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4,786,001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430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4,786,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3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4,786,00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430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274,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6%;反对 5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4,5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150%;反对 5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1366%;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27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 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6%;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4,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108%;反对 5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1408%;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31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8%;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9%;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66,9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09%;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486%;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0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352,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8%;反对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66,5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26%;反对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591%;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电子西京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雷峰涛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成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315,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0%;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65,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38%;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674%;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8%。

  张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培、王嘉欣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