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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7 深市 陕西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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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4-041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西安军融电子卫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
 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西安军融电子卫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军融”)持有公司股份 5,5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15%)。西安军融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0 个自然日内(即 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以集
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0,26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鼎”)持有公司股份 5,5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15%)。北京国鼎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0 个自然日内(即 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0,26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安军融、北京国鼎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西安军融            5,560,000              5.15%

  2        北京国鼎            5,560,000              5.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

  (1)西安军融:自身经营需要;

  (2)北京国鼎: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减持方式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1    西安军融      不超过 1,080,267      不超过 1%

                                                          或大宗交易

  2    北京国鼎      不超过 1,080,267      不超过 1%  集中竞价交易

  西安军融和北京国鼎均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西安军融和北京国鼎投资期限已满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均适用关于创业投资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
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股份”。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0
个自然日内(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西安军融和北京国鼎在《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公司/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下:


  本公司/企业将根据发行人经营情况、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本公司/企业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的规则及规定。

  3、本公司/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企业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企业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4、如本公司/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西安军融、北京国鼎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西安军融、北京国鼎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西安军融、北京国鼎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西安军融电子卫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