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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9

陕西华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4-021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2023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108,02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151,497.7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分配方案按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02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17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5 日;

  2、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 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普新二路 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吴润田;

  3、咨询电话:029-87552259;

  4、传真电话:029-88219009。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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