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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陕西华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3-014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5,9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6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5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879.9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687.10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80000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87.10 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金额为人民币 11,269.10 万元。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1  卫星互联高可靠连  陕西华达科技股    33,918.00      33,918.00

      接系统产业化项目    份有限公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陕西华达科技股    9,500.00      9,500.00

                          份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陕西华达科技股    10,000.00      10,000.0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53,418.00      53,418.00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初始阶段,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9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
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三)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5,9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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