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3-016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陕西华达”)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213,134.63 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6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56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879.9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687.10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800006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87.10 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金额为人民币 11,269.10 万元。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卫星互联高可靠连接
1 系统产业化项目 33,918.00 33,918.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500.00 9,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3,418.00 53,418.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11 月 6 日止,本公司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际 投 资 金 额 为
14,764,344.85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以自有资金投入 拟置换金额
金额 金额
卫星互联高可靠连
接系统产业化项目 339,180,000.00 12,010,430.91 12,010,430.9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5,000,000.00 2,753,913.94 2,753,913.9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00.00
总 计 534,180,000.00 14,764,344.85 14,764,344.85
(二)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金额 以自有资金投入
项目 (不含税) 金额 拟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 62,508,455.23 188,679.25 188,679.25
审计及验资费用 7,388,997.13 2,955,034.79 2,955,034.79
律师费用 2,473,287.19 209,136.25 209,136.25
信息披露费 4,839,622.64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费用 1,588,631.09 1,095,939.49 1,095,939.49
总 计 78,798,993.28 4,448,789.78 4,448,789.78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8,798,993.28 元(不含
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448,789.78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4,448,789.78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9,213,134.63 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出具了(众
环专字(2023)0800164 号)《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实施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六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800164 号),认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1 月 6 日止《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陕西华达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保荐人对陕西华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800164号)。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