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3-015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陕西华达”)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8%。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6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56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879.9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687.10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0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80000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卫星互联高可靠连 陕西华达科技 33,918.00 33,918.00
接系统产业化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陕西华达科技 9,500.00 9,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陕西华达科技 10,000.00 1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53,418.00 53,418.0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87.10 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金额为人民币 11,269.10 万元,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1,269.10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共 3,3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
议案》,同意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2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及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陕西华达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