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5 证券简称:港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5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31.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999.60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 月 17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510C00033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3,818.61 33,500.00
2 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471.63 8,400.00
3 港通商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635.29 7,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 16,500.00
合计 66,425.53 66,000.0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99.60 万元,在扣除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999.6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6.6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公司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6.67%。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