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次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
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出具的《关于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占公司总
) 股本比例
1 马科 董事长 136,989,775 30.43%
2 罗佳 董事、总经理 440,336 0.10%
3 江泱 董事、副总经理 - -
4 范远朋 董事、副总经理 - -
5 金荣涛 董事、副总经理 - -
6 宋铁峰 副总经理 - -
7 龚凯凯 副总经理 - -
8 吴丹妮 董事会秘书、副总 - -
经理
9 马小玲 - -
10 饶希成 - -
11 万小海 - -
12 韦诗彬 - -
13 张杰 - -
14 冯韬 - -
核心人员
15 齐朋伟 - -
16 徐自鹏 - -
17 王文军 - -
18 赵亮
19 倪龙峰 - -
20 张珂 - -
注:上述增持主体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5%。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故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3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金额下限 增持金额上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 (万元)
1 马科 董事长 1000 1500
2 罗佳 董事、总经理
3 江泱 董事、副总经理
4 范远朋 董事、副总经理
5 金荣涛 董事、副总经理
6 宋铁峰 副总经理
7 龚凯凯 副总经理 1300 2500
8 吴丹妮 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
9 马小玲
10 饶希成
核心人员
11 万小海
13 张杰
14 冯韬
15 齐朋伟
16 徐自鹏
17 王文军
18 赵亮
19 倪龙峰
20 张珂
合计 2300 4000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期间,公司及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核心人员承诺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