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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高科技: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公告日期:2023-07-25

固高科技: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李泽湘
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 36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
      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
      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 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每股人民币壹元(1.00 元);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 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 4,001.00 万股股票(不含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基础,在上述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 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持有创业
板交易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合格投资者,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他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且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 定价方式:通过直接定价方式或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采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 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 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续到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止。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
      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份公司与关联
      方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确认 2018-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份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的议案。

  同意 144,359,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

  回避表决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固高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吴宏、吕恕、吴曦、普讯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澳门明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深圳固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固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固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固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清水湾机器人产业有限公司、Brizan II Investment Limited、固丰(香港)有限公司、固萤(香港)有限公司、成都合创润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管对外投资(含与公司共同投资)
      情况的议案》


  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所涉及到的与公司共同投资情况具备合理性,出资合法,定价公允,同意该等对外投资。

  同意 210,4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

  回避表决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固高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吴宏、吕恕、吴曦、深圳固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固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固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固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清水湾机器人产业有限公司、Brizan IIInvestment Limited 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
      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同意通过《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的法人治理
      文件的议案》

  1. 同意通过《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 同意通过《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 同意通过《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和验资复核机构;同意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律师。

  同意 36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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