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508 深市 中机认检


首页 公告 中机认检: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中机认检: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1508        证券简称:中机认检        公告编号:2024-064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24 年 9 月 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
举。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监事会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姚秋莲女士、岳秀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秋莲女士,1972 年生,本科学历,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所长助理、总会计师;中国机械总院财务管理部部长;2017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国机械总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3 月至
今,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 4 月至今,兼任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兼任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4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秋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岳秀江先生,1963 年生,硕士学历,自动控制理论与应用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机械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自控中心副主任、主任;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纪委书记;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4 年 4月至今,任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编程序控制器及系统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开放可编程序控制器协会(荷兰)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 PLC 分会秘书长、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常务理事长、中国机械工程
学会机械工业自动化分会委员、《制造业自动化》杂志编委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秀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