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9 月 26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31.0880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10.546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0.5413 万股。
3、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51 元/股。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以
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以 2024 年
9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0.5467 万股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授予220.541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 8.51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51 元/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478.276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1.20%。
其中,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 239.138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0.00%。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239.138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0.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0.00%。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27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获授第一类 占第一类限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授 公告时公司股
数量 万 出权益数量 本总额的比例
股) 的比例
1 李晓娟 董事、董事会秘书 2.9377 1.23% 0.01%
2 汪华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9377 1.23% 0.01%
3 熊小军 副总经理 2.9377 1.23%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 230.3252 96.31% 0.58%
275 人)
合计 278 人) 239.1383 100.00% 0.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汪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熊小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获授第二类 占第二类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授出权 公告时公司股
数量 万 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股)
1 李晓娟 董事、董事会秘书 2.9377 1.23% 0.01%
2 汪华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9377 1.23% 0.01%
3 熊小军 副总经理 2.9377 1.23%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 230.3252 96.31% 0.58%
275 人)
合计 278 人) 239.1383 100.00% 0.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汪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熊小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公司 2024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2.5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公司 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5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公司 2026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8 亿元。
注:上述 归母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
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