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98 证券简称:乖宝宠物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乖宝宠物”)于 2023
年9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
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
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创”)作为募
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相应的实施地址。上述调整不属
于募投项目的重大变化,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的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乖宝 宠
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62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45万
股,发行价格为39.99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78.00万元, 扣除发
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738.1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7,239.88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1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3〕43412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宠物食品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36,737.41 36,737.41
智能仓储升级项目 7,191.05 7,191.05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060.48 3,060.48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2,511.26 2,511.26
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 10,500.00
合计 60,000.20 60,000.20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本次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创作为“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址新增“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南、金山路东、小湄河西、牡丹江路北;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金辉路863弄优乐加城市工业园南区10号物业”。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实施主体 实 施 主 体 ( 实施地址(本次新
号 项目名称 (本次新 本 次 新 增 后 增前) 实施地址(本次新增后)
增前) )
山东省聊城市经 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济技术开发区现 现有厂区内,东邻小湄河,西
有厂区内,东邻 邻金山路,南邻松花江路,北
研 发 中 心 乖宝宠物 乖宝宠物、 小湄河,西邻金 邻黑龙江路;聊城经济技术开
1
升级项目 山东海创 山路,南邻松花 发区松花江路南、金山路东、
江路,北邻黑龙 小湄河西、牡丹江路北1;上海
江路 市闵行区华漕镇金辉路863弄优
乐加城市工业园南区10号物业
公司将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的原因
公司本次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创作为“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增加实施主体能够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增加实施主体能够更好地整合公司和产业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促使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更好地实现业务协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增加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创作为实施主体,所以同时相应增加相关实施地址。
(二)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是公司发展 战略和长远规划的重要布局,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相关建设用地尚未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地址最终以招拍挂后实际取得的为准。
2023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创作为“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址新增“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南、金山路东、小湄河西、牡丹江路北;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金辉路863弄优乐加城市工业园南区10号物业”。本次事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能够更好地整合公司和产业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促使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更好地实现业务协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是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基于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本次变更及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事项无异议。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