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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88 深市 豪恩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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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恩汽电: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基于对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恩汽电”)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人
民币,且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1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近日,豪恩集团收到金融机构出具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豪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8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
    豪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清锋先生、深圳市华恩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恩泰”)、深圳市佳富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富泰”)、深圳市佳恩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恩泰”)、深圳市佳平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平泰”)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4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8%。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华恩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佳富泰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佳恩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佳平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
    此外陈清锋的父亲陈金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陈金法先生和陈清锋先生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豪恩集团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增持计划。


  3、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豪恩集团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豪恩汽电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将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近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豪恩集团出具了《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同意为豪恩集团增持本公司股票提供不超过5600万元的股票增持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承诺有效期截至2025年11月11日,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计算。贷款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豪恩集团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增持的其余资金为豪恩集团自有资金。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
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银行出具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