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3 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569,218.49 元,母
公司 2023 年实现净利润为 119,269,887.5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8,920,411.38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861,736.45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920,411.3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派发 46,000,000 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00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