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园路豪恩科技园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清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7,06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89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7,06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89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0,81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5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0,81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5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8%。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0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81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0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81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0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81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0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81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清锋 同意股份数:67,060,200股
5.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罗小平 同意股份数:67,060,201股
5.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肖文龙 同意股份数:67,060,200股
5.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李小娟 同意股份数:67,060,2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清锋 同意股份数:10,815,200股
5.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罗小平 同意股份数:10,815,201股
5.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肖文龙 同意股份数:10,815,200股
5.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李小娟 同意股份数:10,815,200股
表决结果:陈清锋、罗小平、肖文龙、李小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独立董事古范球 同意股份数:67,060,201股
6.02.候选人:独立董事陈永康 同意股份数:67,060,2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独立董事古范球 同意股份数:10,815,201股
6.02.候选人:独立董事陈永康 同意股份数:10,815,200股
表决结果:古范球、陈永康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特芳 同意股份数:67,060,201股
7.02.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干林 同意股份数:67,060,2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特芳 同意股份数:10,815,201股
7.02.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干林 同意股份数:10,815,200股
表决结果:陈特芳、李干林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聂阳、关骁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聂阳律师、关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