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4-018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
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006,692.06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
利润 91,274,186.3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479,512,911.2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64,158,882.34 元。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公
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
与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发展规划,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为 459,616,438 股,以此计算 2023 年度拟分配现金总
额为人民币 11,490,410.95 元(含税)。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