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3-002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8,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8,5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923,409.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6,636,590.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97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在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坻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如下: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 216701201090000828 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正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宝坻支行 极材料产业化项目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坻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何森、刘天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