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
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
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上董事或者监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
议。 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三)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第一百六十二条 (三)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并由独立董事发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
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六)独立董事须对利润分配方案第一百六十二条 (六)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行审核。公司监事会未对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异议的,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未对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异议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应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七)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第一百六十二条 (七)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过详细论证后,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议案需经过详细论证后,经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交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股东大会审议调的原因。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
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六十二条 (九)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第一百六十二条 (九)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方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定现金分红方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可供分配利润的10%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做出情况说明。
本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包含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