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489.77万元向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生电子”)增资,并以春生电子作为募投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中4,000万元计入春生电子注册资本,21,4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3年7月7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498.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5,692,067.32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30.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96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项目建设期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 40,703.32 2年 40,085.95
2 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 25,489.77 2年 25,489.77
3 5G零部件扩产项目 21,994.49 2年 21,729.9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030.25 2年 15,912.21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7,000.00 - 27,000.00
合计 131,217.83 - 130,217.83
三、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生电子”)。为便于该项目有效推进,拟使用募集资金25,489.77万元向春生电子增资,其中4,000万元计入春生电子注册资本,21,4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7 年 4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82256019522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计乐强
注册地 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 1288-5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温州市乐清市
股东构成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工器材制
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经营范围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2022 年度/2022.12.31
总资产 45,732.32
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15,987.53
(数据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955.54
净利润 2,188.44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春生电子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春生电子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489.77 万元向春生电子增资,并以春生电子作为募投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中 4,000万元计入春生电子注册资本,21,489.7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489.77 万元向春生电子增
资,并以春生电子作为募投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中 4,000万元计入春生电子注册资本,21,489.7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