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8 证券简称:博盈特焊 公告编号:2023-032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共盈路 8 号公司研发楼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海生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 21 人,代表
股份数量 59,182,976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4.83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59,113,2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782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量 69,69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052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 19 人,代表股份数量 5,351,45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05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数量5,281,7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量 69,698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528%。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化定奇通过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158,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26,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4%;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0%;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158,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26,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4%;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0%;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158,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8%;反对 2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27,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40%;反对 2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158,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8%;反对 2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27,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40%;反对 2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海生先生、刘一宁先生、陈必能先生、廖阳帆女士、李海宏先生、刘渭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李海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4,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5%。
表决结果:李海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刘一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5,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08%。
表决结果:刘一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陈必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4,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5%。
表决结果:陈必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廖阳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4,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4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5%。
表决结果:廖阳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选举李海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4,9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4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5%。
表决结果:李海宏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6《选举刘渭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4,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6%。
表决结果:刘渭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进军先生、钟建英女士、何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选举陈进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4,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5%。
表决结果:陈进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钟建英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4,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5%。
表决结果:钟建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何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4,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5%。
表决结果:何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崔秋平先生、汪晶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7.01《关于选举崔秋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4,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5%。
表决结果:崔秋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7.02《关于选举汪晶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114,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3,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5%。
表决结果:汪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黄斌律师、蓝瑶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