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思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魏思佳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魏思佳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4-62762228
电子邮箱:dongmi@fengma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22 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魏思佳女士,199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曾就职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于 2024 年 1 月入职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思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