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5,80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000,000 股的 69.75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9,2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0,000,000 股的61.5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60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0,000,000 股的 8.258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81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000,000 股的 11.02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2,2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0,000,000 股的 2.7625%;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60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0,000,000 股的 8.2585%。
(三)除监事刘光源因事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本次会议,律师袁晟、年毅聪出席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8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5,8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5,8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袁晟、年毅聪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