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39 证券简称:泓淋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1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净利润 140,046,638.90 元(未经审计),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78,243,821.71 元(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总额为 699,099,030.80 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550,802,945.19 元(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的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现拟定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4 年 9 月末总股本 389,101,809 股为基数,本
次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910,180.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结合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制定了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三、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