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428 深市 世纪恒通


首页 公告 世纪恒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世纪恒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5

世纪恒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3-035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杨兴海先生(董事长)、杨兴荣先生、杨瑜雄先生、陶正林先生。

  独立董事:潘忠民先生、邓鹏先生、钟广宏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3 人:杨兴海先生(召集人)、邓鹏先生(委员)、钟广宏先生(委员);

  (2)提名委员会 3 人:邓鹏先生(召集人)、杨兴海先生(委员)、钟广宏先生(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人:潘忠民先生(召集人)、邓鹏(委员)、杨兴荣先生(委员);

  (4)审计委员会 3 人:潘忠民先生(召集人)、杨瑜雄先生(委员)、邓鹏先生(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胡海荣先生(监事会主席)、高列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张峰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公司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杨兴荣先生;

  2、副总经理:付丁先生;

  3、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李建州先生;

  4、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雷福权先生;

  5、副总经理:龙莎莎女士;

  6、副总经理:陶正林先生;

  7、副总经理:陈冲先生;

  8、证券事务代表:胡亚男女士;

  9、内审负责人:汤玲玲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董事会换届,公司原第三届董事会秘书林雨斌先生已任期已满。鉴于拟聘任人员尚未考取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杨兴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胡亚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杨兴海先生、胡亚男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51-86815065

  传真:0851-86815065

  邮箱:sjhtzqb@sjht.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南园科教街 188 号

  邮政编码:550014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睿先生、非独立董事廖梓君女士、独立董事吴军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睿先生通过新余高新区银悦长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高新区白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12 万股,廖梓君女士通过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36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林雨斌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雨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00 万股。

  黄睿先生、廖梓君女士、林雨斌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发行人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7、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
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睿先生、非独立董事廖梓君女士、独立董事吴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林雨斌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黄睿先生、廖梓君女士、林雨斌先生在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