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428 深市 世纪恒通


首页 公告 世纪恒通: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世纪恒通: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5

世纪恒通: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3-032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南园科教街 188 号,公司 3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兴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6,453,12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7.2160%。其中: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9,748,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0.42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704,8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9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704,82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7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704,8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795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改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52,1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调

  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提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52,1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反
  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登载于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8 月)。
      提案 3.00 《关于建设贵阳世纪恒通信息产业中心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452,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建设贵阳世纪恒通信息产业中心项目的公告》。

      提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关于提名杨兴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48,531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0,231票。
表决结果:通过。杨兴海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关于提名杨兴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48,531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0,231票。
表决结果:通过。杨兴荣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关于提名杨瑜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48,531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0,231票。
表决结果:通过。杨瑜雄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关于提名陶正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48,531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0,231票。

    表决结果:通过。陶正林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提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关于提名潘忠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48,531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0,231票。

    表决结果:通过。潘忠民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关于提名邓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48,531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0,231票。

    表决结果:通过。邓鹏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关于提名钟广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48,531票。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0,231票。

    表决结果:通过。钟广宏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提案 6.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关于提名胡海荣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48,531票。

    表决结果:通过。胡海荣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关于提名高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48,531票。

    表决结果:通过。高列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力、冯辉两位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