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分别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和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成
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邬若军先生(董事长)、黎莉女士、张延洪先生、周炫宏
先生;
2、独立董事:曾子轩先生、孟春女士、蒋宏华先生。
以上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成员的
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2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孟春女士(独立董事)、曾子轩先生(独立董事)、黎莉
女士,其中主任委员为孟春女士。
2、战略委员会:邬若军先生、蒋宏华先生(独立董事)、张延洪先生,其
中主任委员为邬若军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曾子轩先生(独立董事)、蒋宏华先生(独立董事)、
邬若军先生,其中主任委员为曾子轩先生。
4、提名委员会:蒋宏华先生(独立董事)、孟春女士(独立董事)、邬若
军先生,其中主任委员为蒋宏华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
上,并将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春女士为
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各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
年12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宗波先生(监事会主席)、颜炳跃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胡沙沙女士。
以上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2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 ) ;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邬若军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时海建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延洪先生;
副总经理:何文先生、秦玙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邬若军先生和张延洪先生的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12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时海建先生、何文先生、秦玙先
生的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聘
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关职务
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中张延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
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彭碧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
作,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彭碧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
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8289825
传真:0755-89695955
电子邮箱:ir@ampro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
业园1A栋17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时海建先生(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时海建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计算
机信息管理专业。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RP 工
程师;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咨询顾问;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
任安培龙财务负责人;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安培龙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时海建先生通过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总股本的 0.1252%;通过华泰安培龙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0.4063%的股份。
时海建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何文先生(副总经理)
何文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动力系
制冷专业。曾任职于中山市汇丰空调工业有限公司、广东乐华空调器有限公司、
中山威力集团公司威力空调器厂等;2004 年 5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中山市东
紫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安培龙市场销售部总
监;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安培龙温度传感器事业部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郴州安培龙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3 月至今,任安
培龙市场销售中心综合市场销售部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安培龙副总经
理。
截至目前,何文先生通过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深
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总股本的 0.3378%。
何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秦玙先生(副总经理)
秦玙先生:男,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工商管理专业。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于苏州华星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担任生产部主管;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于艾菲汽车零部件(武汉)有
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商务部长、商务总监;2013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1 月,
任浙江沃德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
任浙江沃德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安
培龙总经理助理;2024 年 3 月至今,任安培龙市场销售中心汽车市场销售部总
经理;2024 年 3 月至今,任安培龙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秦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公司上市前设立的华泰
安培龙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0.5%股份。
秦玙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4、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彭碧泳女士
彭碧泳女士:女,199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金融学专业,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职于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安培龙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经理。
彭碧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亦不存在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其他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