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第三届监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胡沙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
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胡沙沙女士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二、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胡沙沙女士: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生物
工程专业。2012 年 4 月至 2024 年 10 月,历任安培龙人事行政部项目助理、人
事行政主管、人事行政经理,现任安培龙公共事务部经理兼人力资源中心经理。
截至目前,胡沙沙女士未直接持有安培龙股份,通过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安培龙 0.0248%的股份。胡沙沙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