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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健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华人健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408      证券简称:华人健康      公告编号:2023-016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
                权收购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8,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000 万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6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00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1 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001.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 16.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4,562,4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95,110,299.14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9,452,100.86 元。本次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0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实施周  项目实施主
                          (万元)      (万元)        期          体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5,567.80      55,567.80      36 个月    安徽国胜等
                                                                      子公司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华人健康

          合计            60,567.80      60,567.80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9,452,100.86 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额为273,774,100.86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8,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5%。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相关承诺

  每 12 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四、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计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收购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名下药品零售相关业务及资产。

  2、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概算:本次收购马鞍山曼迪新重组后新公司 51%的股权,收购价款约为人民币 19,541.5 万元(不含存货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交割金额为准),拟使用 9,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本次股权收购款。

  4、项目周期:本次 51%股权收购项目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5、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相关项目已经在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备案项目代码为【2304-340111-04-03-112601】。

  6、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重组后新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二)项目必要性

  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系马鞍山市头部连锁药房品牌,在当地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拥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和稳定的客户群体。马鞍山曼迪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旗下各门店质地优良,区域集中度和门店标准化程度较高,在马鞍山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顾客满意度和品牌影响力,项目整体发展前景良好。

  公司本次直接收购马鞍山曼迪新重组后新公司 51%的股权,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业务网络布局,优化升级与拓展延伸,能够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将通过直营连锁门店的数量提升与优化,增强公司零售业务的销售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安徽省核心市场的渗透力度,巩固现有市场竞争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使公司的主营业务进一步得到稳固和拓展,推动现有业务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对公司
长远发展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股权收购款。

  (三)项目可行性

  本次收购马鞍山曼迪新重组后新公司 51%的股权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具有可行性。

  (四)主要风险提示

  经过多年持续发展,公司已建立较为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规模会进一步扩大,相应的采购、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程度会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内部控制、战略规划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自身组织管理能力,并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将面临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8,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000 万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和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000 万元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和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股权收购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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