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科技”)就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43.99元,共计募集资金96,77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06.68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90,971.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 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88.6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8,782.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3〕217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8,782.6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B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1,867.56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63.46
补充流动资金 C3 3,177.61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C4 13,000.00
购买理财产品 C5 31,000.00
赎回理财产品 C6 24,000.00
项目投入 D1=C1 11,867.56
利息收入净额 D2=C2 1,163.4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D3=C3 3,177.61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D4=C4 13,000.00
购买理财产品 D5=C5-C6 7,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4,900.92
D3-D4-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4,923.13
差异[注] G=E-F 22.21
[注]差异系发行费用中的印花税尚未支付所致。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英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 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及保 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801012302701409 337,045,378.38 活期存款
湖州安吉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2010100180088888 192,825,279.10 活期存款
湖州分行营业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050122000038794 19,360,625.57 活期存款
湖州安吉小微综合支行
合 计 -- 549,231,283.0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理财产品名 类型 金额 收益起止日期 产品预期年化收
称 益率
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州 2023年单位 汇率结构 70,000,000.00 2023-12-29 1.5%-3.00%
安吉小微综合 结构性存款 性 至2024-3-27
支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 力,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 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2,492,784.9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于2023年7月实施完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807号)。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得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余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3,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782.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