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3年9月6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9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选举、聘任后的相关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方真健先生(董事长)、王光明先生(副董事长)、陈海萍女士、朱胜民先生;
独立董事:金月华女士、邵乃宇先生、李俊明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以上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陈海萍、邵乃宇、金月华 金月华
提名委员会 王光明、李俊明、邵乃宇 邵乃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方真健、邵乃宇、李俊明 李俊明
战略委员会 方真健、王光明、邵乃宇 方真健
以上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方真健为公司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金月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非职工代表监事:章晓春先生(监事会主席)、黄聚南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周高峰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以上监事任期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方真健先生;
副总经理:朱胜民先生、裘尔侃先生;
财务负责人:王光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裘尔侃先生。
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陈铭女士。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裘尔侃先生、陈铭女士(简历见附件)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裘尔侃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裘尔侃先生/陈铭女士
联系电话:0572-5321899
传真:0572-5321568
电子邮箱:qiuek@extek.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
公司原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竺素娥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竺素娥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表 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方真健先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第四届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制冷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1993年9月至2002年7月,任新昌制冷配件总厂第一分厂技术员;2002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厂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历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方真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84,64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43.28%,通过安吉英睿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英睿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16,624股,间接持股比例为9.11%;方真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方真健先生与非独立董事陈海萍女士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方真健先生系公司股东安吉英睿特(直接持有公司13.50%的股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章晓春先生存在亲属关系(章晓春之母系方真健配偶陈海萍之父的妹妹);除此之外,方真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真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王光明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1990年8月至1995年10月历任新昌制冷配件总厂、三花集团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长。1995年10月至2001年11月,历任三花不二工机有限公司总务部部长、总会计师;2001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6年2月至2007年7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负责人;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上海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上海眼视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35,36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8.22%,未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光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海萍女士:女,中国国籍,1971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学专业。1992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新昌制冷配件总厂第一分厂职员;2000年1月至2002年5月,待业;2002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厂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任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11月至今,历任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海萍女士未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海萍女士与非独立董事方真健先生系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章晓春先生存在亲属关系(章晓春之母系陈海萍之父的妹妹);除此之外,陈海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海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