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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溯联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溯联股份”)于 2023 年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以及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1 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27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28.2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796.7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431.5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出具天健验〔2023〕8-1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的顺序,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  使用募集

                                                            总额    资金数额

  1    汽车用塑料零部件项目  汽车用塑料零  溯联股份    25,463.00  25,141.36
        及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    部件项目

  2            项目          汽车零部件研  溯联股份    4,079.00    4,079.00
                                发中心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溯联股份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9,542.00  39,220.36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431.5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79,211.18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安全性高、风险低的保本型投资产品;①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①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投资期限

  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的保本型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在金融机构,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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